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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21日上午,合肥市举行“实干担当 创先争优——国务院督查激励专项工作巡礼”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聚力改造棚户区 汇智托起安居梦”相关情况。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9年,合肥新开工棚改安置房24074套,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0223套,均全面超额完成国家和安徽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新开工量和基本建成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据介绍,合肥市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立项阶段,群众自愿率须达到90%以上方可立项,征迁安置方案同意率达95%以上才能实施改造。在改造过程中,组织群众民主推荐成立自治帮扶小组,全程参与征迁安置工作。此外,"三榜公示"是制度要求将搬迁人数、房屋面积和征迁安置方案要点分别在社居、街道、辖区政府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合肥还出台《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做到安置补偿有政策依据。对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产权调换后安置对象可按照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购15平方米建筑面积;对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套内面积"征一补一",按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可按产权证每户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增购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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