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南京来(返)芜湖人员 芜湖市发布最新通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7月2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近期南京市来(返)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芜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居家隔离观察管理办法》,对南京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的来(返)人员及南京市其他地区来(返)芜人员隔离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做了要求。

《关于加强近期南京市来(返)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中要求,7月14日以来从南京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的来(返)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或拨打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号码附后),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对南京市其他地区来(返)芜人员一律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网格化排查,严格管控。

通告中还要求芜湖市民近期如非必须不要前往南京市。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芜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属地防疫部门落实相关措施。

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进行就诊,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最近活动轨迹和旅居史,就医过程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芜湖市新冠病毒疫情居家隔离观察管理办法》中要求,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做到明确职责,包户到人。所在社区可采用安装磁条门禁报警器、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居家隔离人员实行24小时监管,做到一旦擅自外出即报警。同时,社区要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属地社区工作人员承担居家隔离观察管理服务工作,按时进行健康监测,医学观察信息的记录和统计;同时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或口头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

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应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居家医学观察”标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如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潜在危险,由公安部门予以强制定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需经隔离管理人员批准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方可外出。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症状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临床症状,应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安排赴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不与家庭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使用过的口罩、一次性手套、擦手纸等废物应参照医疗废物处置。

居家隔离观察期满后,如无异常情况且核酸检测阴性的,由社区工作人员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芜湖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综合指挥部电话

无为市指挥部:6613184

南陵县指挥部:6823793

镜湖区指挥部:3122059

鸠江区指挥部:5855221

弋江区指挥部:4820072

湾沚区指挥部:8811342

繁昌区指挥部:7872350

经开区指挥部:5841566

三山经开区指挥部:391812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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