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2月2日下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热线0551-62639900收到合肥读者潘先生的反映,称自己12月1日晚8点多,从大润发APP上买了清溪路店的生姜,用来炖鸡汤。送到货时,却发现生姜上霉了。潘先生投诉要求大润发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他1000元。
12月3日下午2点多,记者陪同潘先生前往大润发清溪路店,就此投诉和大润发客户经理魏先生进行情况了解。事发后潘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事,目前该投诉已分送至蜀山琥珀市场监管所处理。
投诉:买来炖汤的生姜竟上了霉
潘先生家住合肥市蜀山区长丰路一小区,平时经常在附近的清溪路大润发购物。“12月1日晚上8点51分,我在炖鸡汤时发现家里生姜不够了,没时间去超市,于是就在大润发APP上下单,购买了生姜300g和两盒速冻水饺,一共花了43.2元。晚上9点半左右收到货,却发现生姜都发霉了。”潘先生说。
当时他就在购买平台大润发APP上和客服进行了沟通。“客服起先表示可以退生姜的费用,但我肯定是不能接受的。”潘先生对记者说,“我跟他们客服讲,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客服当时表示,负责人已经下班,明日会沟通处理此事。
12月2日上午9点左右,潘先生收到大润发清溪路店的客服电话,客服与潘先生沟通时表示,可以赔偿给潘先生几盒生姜和一些水果,潘先生拒绝了客服的方案。下午3点左右,客服再次与潘先生联络,称可以将潘先生当日购买的订单43.2元全额退款,并补偿一些水果。被潘先生拒绝后,客服表示还会跟进处理。
潘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现在的诉求是大润发清溪路店按《食品安全法》的最低赔偿标准赔偿1000元。同时,12月2日下午3点半左右,潘先生已经就此事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2日下午近6点,潘先生收到短信称,该投诉已分送至蜀山琥珀市场监管所处理。
潘先生向记者展示发霉的生姜
回应: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对于潘先生反映的情况,12月3日下午2点多,记者陪同潘先生前往合肥清溪路大润发,客服经理魏先生很客气地接待了记者和潘先生;潘先生将购买的生姜、电子纸质单据、条码签出示给了魏先生。魏先生代表店方对潘先生提出的意见表示感谢,不过对于潘先生出示的发霉生姜从哪里来的?是不是从清溪路大润发购买的?魏先生认为存在疑问,无法判断。“有可能是前段时间买了,放在家里放坏了,这段时间又买了。”魏先生对记者这样说。
对于魏先生的质疑,潘先生否认进行了“调包”,“你会觉得我没事干,会为这件事和他掰扯吗?我(买生姜)的电子纸质单据、标签都在这。”潘先生边向记者展示单据、标签边说。记者查看了潘先生带来的销售盒里面的生姜,一共有6块,有的发霉了,记者闻了闻还有明显的霉味。
采访中,魏先生表示店方一直在积极跟进处理此事,并称会尽最大努力让潘先生满意,“我们也在积极处理这件事,也会通过市场监管局处理,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逃避。”
此外,对于发霉生姜的来源,潘先生表示已经在调查店内相关情况,“目前在仓储和柜台没有发现类似(发霉)问题,这个问题怎么来的还不清楚。”对于潘先生要求1000元赔偿的诉求,魏先生表示要向上级领导报告和协商。不过,魏先生也明确表示,不管能否和顾客达成一致,都会在当天下午5点前给出一个答复。
12月3日下午5点17分,潘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刚刚与魏先生通过电话。“说的私了200块,要不走市场监督管理局。”潘先生称,自己不能接受这个解决方案,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而且他还将会继续维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见习记者 刘畅 记者 许佳 摄影报道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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