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入住合肥一护理院 家属质疑900多元电费不透明

大皖新闻讯  合肥市民张先生的母亲已经80多岁。今年1月初,老人入住合肥市光明老年护理院,并和院方签了入住协议书。5月中旬,张先生给母亲预交费用时,被院方工作人员告知要额外交电费,且费用有900多元,这让张先生和母亲有些不能理解。“我们不是质疑收费,而是认为这笔额外的电费收得不透明。”张先生说,他们入住时并不清楚房间电费基数,也没有电费单。5月22日,护理院一位尹姓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已在整改,900多元电费不再收取,双方正在协商。目前,蜀山区民政局已介入此事。

事发光明老年护理院。

市民投诉:预交费用时被通知要额外交电费

“在这边交了几次费用,这是第一次通知我要额外交电费。”据张先生介绍,今年1月初,他母亲转入位于合肥市西二环的光明老年护理院,当时和院方签了入住协议书。由于是给母亲包下一个单独的房间,在预交费用时,张先生除了要交服务费、伙食费等,还要交两张床的床位费。张先生说,这些费用加在一起总数都是固定的,一个月4000多元。可是在5月中旬,他在去预交6、7月的费用时,却被院方工作人员通知要交额外的电费,且这笔电费还不少,要交900多元。

这笔电费是怎么产生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在和院方工作人员沟通时,对方打开电脑,说有电费记录,而且在入住协议书中,也有相关内容约定,超过30度以上的用电,将额外按照0.6元每度收费。令张先生有些不解的是,不光是超出的用电量,在他母亲入住时,印象中并没有人统计房间电表度数,也没有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入住前电表的基数,而且他们包下的是整个房间(含三张床位),床位费都是正常支付的,这笔电费又该怎么算呢?

“我们不是质疑收费,而是认为这笔额外的电费收得不透明。”张先生说,他母亲已在这边住了几个月,为何才第一次通知交额外的电费,且不提供电费单?如此收电费实在令他们难以信服。不仅如此,张先生还把相关遭遇投诉至蜀山区相关部门。

张先生母亲房间内装有电表

院方说法:工作上存在失误,电费不再收取

5月22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和张先生一起来到光明老年护理院。进入大楼,记者先跟随张先生来到其母亲所住的房间。张先生说,正常一个房间有三张床位,可以住三位老人,但考虑到母亲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于是他就包下整个房间。在房间里,记者看到,里面有空调、电视、洗衣机,还有一个小冰箱,墙上装有电表。

在一楼院方办公室,记者询问情况时,一名工作人员打开电脑,在张先生母亲的信息栏中,有一项显示“杂费”,金额为900多元,只在备注中注明“2023.1.4—2023.5.6电费”。之后,一位尹姓副院长来到现场。她告诉记者,在入住协议书中有服务费用的说明。在其拿出的一份入住协议书中,记者看到在“服务费用”一栏中,有一条显示“空调照明费每人每月免费提供30度电,超出部分按0.6元每度收取(由同房间入住老人平均承担)。”

对张先生提出的一些质疑,这位副院长解释称,可能有些地方没有做好,工作上存在失误,这笔900多元电费不再收取,同时会将张先生母亲所住房间的电表重新确认基数,也会将这个房间三个床位已被包下考虑进去,即便今后出现超出的电费,也会提供电费单,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入住协议书中“服务费用”一栏的相关约定。

张先生母亲房内有空调、电视等电器。

部门回应:已经督促涉事养老机构进行整改

5月22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光明老年护理院有300多个床位,目前有200多位老人在这里入住。就此事,记者联系到该院一位负责人,对方向记者表示,有入住老人家属投诉额外收电费一事,此前已有蜀山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联系他们,目前院方已在进行整改。

22日上午,记者来到蜀山区民政局。该局养老服务科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上周接到市民投诉光明老年护理院收费不透明的事情,对此情况他们很重视,不仅安排人员了解情况,还联系了光明老年护理院的负责人,目前已督促这家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和说明工作。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光明老年护理院是一家民营养老机构,目前与当事人在协商,他们会跟进此事。

大皖新闻记者   魏鑫鑫  摄影报道

编辑 许正文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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