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决定,柴丽萍任省经济研究院院长

大皖新闻讯  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   12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柴丽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柴丽萍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柴丽萍任甘肃省经济研究院院长(副厅长级)。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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