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齐岳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常务委员的决定
(2024年6月19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齐岳、郭琳、唐宏兴(按姓名笔画排列)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唐宏兴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决定
(2024年6月19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唐宏兴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6月19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任命黄书革同志为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专职);
唐宏兴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昌平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国方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专职)职务;
彭厚鹏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国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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