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男童被殴打致死案”检方决定提出抗诉 男童父亲:心里很激动

大皖新闻讯 青岛8岁男童琦琦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又有最新进展。6月21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琦琦父亲翟春光处获悉,他们当天下午收到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答复书,检方决定对此案提出抗诉。

6月1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答复书

大皖新闻记者21日从答复书上看到,6月17日,翟春光、李海霞(琦琦之母)请求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根据规定,经审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抗诉条件,决定提出抗诉。

“符合抗诉条件,成功了。”翟春光说,一开始预测到结果可能不太理想,担心被驳回,但是现在心里很激动。

翟春光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提出抗诉的事实与理由主要围绕几点进行,“比如,三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远超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应当以故意杀人罪量刑,张某豪同属主犯,应予实刑重判,法定代表人史某属于本案共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严惩等等。”

翟春光激动地说,现在自己心里更有底了,接下去就是要走好后面的路。“大家的努力没有白费,寻求公道又进了一步。”

今年6月18日,是琦琦遇害一周年的日子,琦琦还未下葬。当天,翟春光带着零食、衣服去看望,将一审宣判的结果告诉了琦琦。翟春光跪在地上痛哭,“孩子,爸爸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你等着爸爸啊。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王翠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