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淄博市委批准,张海萍被开除党籍

大皖新闻讯 据山东淄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副县级干部张海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海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实际拥有的房产;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私欲膨胀,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建设项目手续审批权,吃拿卡要,大肆收受他人贿赂,侵害群众利益。

张海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海萍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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