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揭阳微信公众号7月10日消息,日前,经普宁市委批准,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杨楚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楚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辖区内违法建设、电表申请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楚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楚彬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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