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4名厅干被决定逮捕

大皖新闻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8月12日消息: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江涛决定逮捕

原沈阳铁路局长春铁路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兼沈阳铁路局副局长江涛(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江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麻绍敏决定逮捕

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原主任麻绍敏(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麻绍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孙中全决定逮捕

山西省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运城市盐湖区委原书记孙中全(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中全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镇江决定逮捕

湖南省湘阴县委原书记李镇江(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镇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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