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的她被开除党籍,为何要报中央批准?

海南省纪委监委11月7日消息,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第八届海南省委委员、屯昌县委原书记凌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凌云(资料图)

经查,凌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凌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领域大搞权力变现、利益输送,在任职地区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凌云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凌云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屯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给予凌云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凌云,女,汉族,1973年3月出生,湖南衡阳人,在职大专学历,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她曾在湖南省衡阳市,海南省三亚市、海口市工作,2016年1月任海口市龙华区区长,2018年3月任龙华区委书记。

2020年7月,凌云升任海口市副市长,2021年8月转任屯昌县委书记,明确为副厅级。2022年4月,她当选中共海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2023年12月7日消息,凌云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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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开”通报中显示,“依据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凌云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凌云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里,凌云的通报被划分在“省管干部”一栏下,这显示凌云是省管干部。

为什么对省管干部的处分,需要经过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还需要报中央批准呢?

因此,开除凌云的党籍,需要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此外,这一处分还需要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如果要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流程有哪些?

(观八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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