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一名16岁少年遭同监区三人多次殴打致死,三人被控故意伤害罪。红星新闻获悉,5月28日上午,案件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同时,相关民警因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已被刑事立案。
记者获取的起诉书显示,2024年7月19日至22日期间,三名被告人以“培训管理新入管区人员”为名,并借内务卫生、队列动作不好、不配合管理为由,每日反复多次对被害人刘某某实施殴打、体罚,并限制其饮水和如厕次数。三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其于2024年7月22日18时许晕倒,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新京报报道,被害人亲属介绍,刘某某是2023年8月被抓的,2024年5月进的未成年犯管教所,两个月以后分了监室就可以申请探视。“7月底就可以去探视,一直在等孩子打电话,结果等到的却是孩子进医院在ICU里抢救的电话。”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部分截图。受访者供图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开具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案件发生后,该院组成专门巡回检察组进驻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调查工作。调查过程中,调取了监控录像、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并依法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及死因分析,确认刘某某的死亡系非正常死亡。
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具的一份书面告知书称,2024年9月12日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刘某某符合因闭合性胸部损伤(心脏挫伤、肺挫伤)致呼吸循环障碍而死亡”。
起诉书显示,案件由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破坏监管秩序罪,于2025年1月8日经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转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三名被告人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在服刑期间违反监狱管理规定,对多人殴打、欺凌、体罚,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破坏监管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28日,被害人亲属熊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8日上午,案件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今天开庭,有一个被告人到庭,另外两个人是线上。三个被告人都认罪认罚。”熊女士说,“一个被告人表达了很深的歉意,能够感受到他的悔过态度。”
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的上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还显示,该院巡回检察组将查明的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相关民警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于2024年12月9日上报至省市院,省市院经综合研判,认定相关民警已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将该线索交办至该院办理,目前该院已对涉案民警进行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同时,对于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监狱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该院已制发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积极督促整改,确保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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