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一例案情显示,未成年人周小某辱骂明星被粉丝“开盒”网暴,起诉至法院后,侵权粉丝删除了侵权内容,当庭出具书面道歉信并给予赔偿。法院同时督促周小某的父母加强对其网络素养方面的培育和引导,及时批评教育、制止其网络失范行为。
案情回顾
案情显示,未成年人周小某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辱骂某演艺人员的言论,引起某演艺人员粉丝群体的强烈不满。
刚满18周岁的粉丝汪某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公开周小某的个人照片、全部社交媒体账号以及周小某辱骂某演艺人员的网络言论截图,并配以侮辱性的言论,引发网友进入周小某的账号发布辱骂言论,导致周小某精神压力增大、学业受到影响。为此,周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院,要求汪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判决结果
周小某的母亲和汪某到庭参加诉讼。诉讼中,经过法院释法说理,汪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肖像等行为违法,侵犯了周小某的人格权,对周小某造成了伤害。汪某主动删除了侵权内容,向周小某出具书面道歉信并给予赔偿,且当庭履行完毕。
针对周小某网上辱骂他人的行为和泄露个人隐私等风险,以及周小某父母的监管缺失问题,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周小某父母加强对周小某网络素养方面的培育和引导,及时批评教育、制止周小某的网络失范行为。
需关注网络暴力和网络言行失范
北京高院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指出,网络中恶意曝光他人个人信息致使他人遭受网络暴力的事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也暴露出未成年人的网络言行失范问题。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的,要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洛云表示,本案经过法院的释法说理,让被告深刻认识到通过网络恶意曝光他人个人信息,致使他人遭受陌生网友侵扰,不仅是对他人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的严重侵犯,也是对网络空间秩序的严重威胁。
本案中被告主动承担侵权责任,避免了矛盾升级和损害扩大,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于未成年原告存在的网络言行失范及其父母教育监管缺失的问题,法院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原告的父母及时批评教育、制止原告的网络失范行为,引导原告文明健康上网。
中央网信办部署
进一步加强“开盒”问题整治工作
“开盒”是一种新式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姓名、个人照片、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社交账号等,将这些内容在网络公开发布。
被“开盒”人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遭到骚扰,如电话、短信等遭陌生人轮番“轰炸”。
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从阻断“开盒”信息传播、完善预警机制、加大惩治力度、优化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等多个维度明确工作要求,督促各地网信部门、各网站平台进一步强化“开盒”问题整治工作。同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要求微博、腾讯、抖音、快手、百度、小红书、知乎、哔哩哔哩、豆瓣等多家重点网站平台,对照通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开盒”乱象。
(央视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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