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5日,舒城县城管执法局经由舒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对外发布了三处春节临时开放摊位经营区的划定情况。
记者从该发布了解到,为有效规范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秩序,满足广大市民对增加传统节日氛围、丰富节日物质文化生活的双重需求,舒城县城管执法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总体要求,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的前提下,在城区飞霞文化广场、舒怡法治广场和住建局滨溪公园广场部分区域,划定3处春节临时开放经营摊位区域,繁荣节日市场,以方便群众购物和娱乐游玩。
据悉,临时摊点经营时限拟为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经营范围严禁未经批准从事服装、 日用百货、 烧烤小吃、夜市排档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经营,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将安排专人,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临时经营摊位的管理,要求摊位规范经营,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给市民营造一个喜庆、祥和、浓烈、和谐的节日氛围。
李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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