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发布春节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23日,东至县人民政府发布消息,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至县人民政府发布春节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据了解,禁火时间自2019年1月24日(农历腊月十九)至2019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禁火区域为东至县辖区内所有森林、林地及距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

在上述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携带一切火种进入山林;(二)炼山、烧炭、烧荒、烧秸秆、烧积肥等;(三)吸烟、野炊、燃放孔明灯、点火取暖等;(四)在林内、林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五)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对在林区内烧荒、炼山、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野外吸烟等违规用火者,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上山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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