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叶集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全区9人被行政处罚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叶集区人民政府发布”2月27日发布消息说,自六安市叶集区施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已有9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2018年11月1日7时许,京辉老街小区业主黄某为庆祝其儿子出生,在京辉老街小区21幢楼附近违规燃放一挂鞭炮,黄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伍佰元罚款。

2018年11月1日13时许,龙庭御景小区业主裴某因庆贺其儿子出生,于11月1日在该小区5号楼1单元门口燃放鞭炮,裴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伍佰元罚款。

2018年11月3日9时许,顺河社区居民魏某为其孙子过生日,在家门口处违规燃放一挂炮竹。魏某荣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伍佰元罚款。

2018年11月8日6时许,解某因其岳母去世,在胜利社区北关路附近违规燃放了一挂鞭炮。解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伍佰元罚款。

2018年11月10日,固始县陈淋子镇李某为给外孙子庆祝,从陈淋子镇买了一挂鞭炮,带至叶集区叶南村其外孙住处燃放。当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伍佰元罚款。

2018年11月21日8时许,六安市固镇镇陈某为庆贺孙岗乡中建蓝城锦玉园小区售楼部大楼封顶,在锦玉园建筑工地门口燃放了一挂鞭炮。陈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伍佰元罚款。

2018年12月2日15时许,新元社区居民漆某从车里拿出一个烟花在金太阳建材市场北大门口违规燃放。另查明,2018年11月27日违法行为人漆某从外地非法运输20余箱烟花至叶集区金太阳建材市场,并将该车烟花停放在市场大门口处至今。漆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叶集公安分局行政拘留7日并处伍佰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漆某非法运输的20余箱烟花进行收缴。

2018年12月18日,史河街道居民陈某因新挖掘机动土习俗,于上午9时许在未名湖畔工地内燃放了一挂鞭炮。当日,陈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伍佰元罚款。

2019年1月24日,阳光新都会小区居民李某因买新车庆祝,于下午16时许在小区燃放了一挂鞭炮和两个烟花。当日,李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伍佰元罚款。

叶集区烟花爆竹限放管理规定的施行,区委、区政府决心坚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以身试法,公安机关必将严惩,同时进行媒体曝光,住建、安监、市场、环保、城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将给予进一步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城区派出所:0564-6493110孙岗派出所:0564-6454110平岗派出所:0564-6486000

叶政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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