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3月11日消息,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半年内,安庆市共有11名驾驶人被依法终生禁驾。其中,10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生禁驾;另有1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生禁驾。
此次向社会公开曝光“终生禁驾”名单,主要是警示、教育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犯罪。
据了解,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