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有证妻子驾旧车替无证丈夫驾驶新车开道,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识破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无证驾驶的桂某处以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17日21时41分,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在沪渝高速怀宁收费站开展“高速公路违占应急车道”专项整治。事故民警巡逻至沪渝高速567公路处,发现一辆车号皖AFP845小型客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后方未放置警示标志牌。靠车查看时一名男子从驾驶室走下来,称其妻子在附近上厕所,因前有收费站后有服务区,为何不在服务区停车,男子回称“应急车道不就是停车的吗”,民警告知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需要罚款200元扣6分。
在等待十余分钟后,仍未见到其妻子身影,再次询问车辆由谁驾驶,该男子又称是其妻子驾驶,并且眼神有刻意躲闪嫌疑,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民警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被告知证件在其妻子包里。民警开始怀疑男子,随通过稽查布控系统对车辆行车轨迹进行查询,发现车辆都其一人驾驶且车辆无其他人员,由此说明该名男子在说谎。最终确定该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立即上报大队领导,扣留车辆,将驾驶员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高速三大队,民警对驾驶员桂某全进行了酒精和毒品检测,排除酒驾和毒驾的嫌疑。通过询问得知,他在高河从事金融行业,在合肥购买一辆新车,当日与老婆去提新车,返程过程中,妻子驾驶一辆车走在前面,自己驾驶新车紧随其后。在临近怀宁收费站处时,突然接到妻子电话,告知收费站有交警临检不要下来。因自己无证驾驶害怕受到法律严惩,便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等待交警临检完毕再下高速。不料后方出现一辆警车,才编造谎言称妻子在附近上厕所,心想民警听到会立刻走不会追究下去。由于自己的紧张失态还是被细心的民警发现。
记者19日从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在事实查清之后,民警对驾驶员桂某全错上加错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客车,非紧急情况下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方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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