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3月20日从六安市残联发布的公告获悉,该市残联就六安市2018年度市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公示。
据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和《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的通知》(皖残联[2016]53号)精神,现将该市2018年度市直用人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接到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向提出异议申请的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答复。
联系人:乐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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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政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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