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争执遭辱骂 六安一女子放火被判纵火罪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六安一女子与前夫一起喝酒,因发生争执遭到前夫辱骂,气急之下竟将酒精倒在床上并点燃。本只是一时意气,想吓唬前夫将其赶走,却不料引发火灾。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结了该起纵火案件。4月1日,办案法官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介绍了相关案情。

2018年11月11日晚,江某与其前夫孙某某在江某租住的房屋内饮酒,后因发生争执遭孙某某辱骂,江某遂到楼下超市购买一瓶液体酒精,打开瓶盖后,对着躺在床上的孙某某喊“你给我滚”,孙某某不予理睬,江某就将酒精倒在床单及被子尾部,并拿出打火机讲“要点火了”,孙某某仍不予理睬,江某遂将床单点燃,后孙某某逃离。江某见火起,赶忙到卫生间找水管试图灭火。因火势较大无法扑灭,遂拨打119报警,后消防队出警才将火扑灭。

经查,被告人江某的放火行为致使其租住的房间烧毁及楼上房间和公共楼梯道被烟熏坏,毁损价值共计3832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江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作出如下一审判决: 被告人江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刘宝晨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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