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3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侯某云等24人因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侯某云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该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后,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查明,在侯某云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侯某云系较明显的首要分子,彭某等人系重要成员,其余相关人系一般成员,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侯某云、彭某等人以及其他原审被告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侯某云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伙同原审被告人彭某等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判已充分考虑各上诉人犯罪的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对其进行处罚,量刑并无不当。
路子轩 吴晓云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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