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20日,六安市公安局官网发布一则关于民警帮群众寻车的案讯。
记者从该案讯了解到,5月18日15时许,舒城县河棚镇一居民占某来到河棚派出所报警称:其电动车在河棚街道某银行附近丢失,怀疑被盗,请求公安机关查询。
经接待民警耐心询问得知,占某下午在家骑电动车到街道某银行办理业务,办完后因一时想喝酒,就在附近小饭馆里慢慢品起来,待回来取车时,结果发现电动车不见了。民警在与占某交谈过程中,闻到一身酒味,言语不清。由于事发蹊跷,民警立即带着占某赶到现场,在调查走访和调取查阅了社会监控后,并未发现占某骑着电动车来的,而是步行而至,民警立即决定带着占某沿其所说路线查看,结果在街道一修理店找到了占某的电动车,此时占某才恍然大悟,原来系自己酒喝多了忘记在办理银行业务前因电动车刹车问题而放在修理店维修的。
民警当即要求占某自己坐车回家,严禁酒后骑电动车。占某对自己醉酒行为感到羞愧,坚决表示今后将控制饮酒,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童昊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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