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8时,安庆将启动城区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庆环保消息,进入秋冬季以来,安庆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差,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分析,12月30日受新一股较强冷空气影响,我省自北向南又有一次污染传输过程,江淮之间可能形成重度污染。根据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会商意见,经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发布安庆市城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2月3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建议性措施:

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强制性措施:

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10%以上。

2、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

3、严查闯禁行区和超标排放车辆。

4、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加强施工、道路扬尘以及各类细粉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控渣土运输作业;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监管;预警期间非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夜间禁止施工。

5、禁止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不文明祭祀烧纸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6、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限排企业、单位和区域的监督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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