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玫瑰的故事》热播,把亦舒原作找来看了一下,这部写于1981年的作品,很明显和电视剧大有不同。相对于剧中黄亦玫的十项全能情商智商超高,小说里的黄玫瑰一出场时是个没什么心肝的姑娘。
她哥哥这样评价她:“玫瑰并不是一个有灵魂的女孩子,她毫无思想,唯一的文化是在我书房里捡一两本张爱玲的小说读。” “我早说过她是个没有灵魂的人,少替她担心,她的心智低,根本不懂得忧伤,她的世界肤浅浮华,就如她的美貌,只有一层皮。”
总之,就是亦舒比较经典的那句话:“美则美矣,全无灵魂。”
这自然引起剧迷的不满,认为哥哥的评价颇不公正。然而,塑造这种心肝全无的美人,并非亦舒原创,玫瑰的身上,集结了张爱玲笔下两位“红玫瑰”的影子。
就是《红玫瑰和白玫瑰》里的两位红玫瑰。第一位还真的就叫玫瑰,在张爱玲笔下,这是个缺心眼的姑娘:“就为了她是不完全的英国人,她比任何英国人还要英国化。英国的学生派是一种潇洒的漠然。对于最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漠然。”“她是个口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所以佟振保发现她居然那么爱自己时都非常吃惊,他以为她就是个随随便便的人。
后来佟振保把他遇到的女人都称为“玫瑰”。他遇到的第二朵“玫瑰”王娇蕊,是一个资深“爱匠”,将“谋爱”这项本事掌握得炉火纯青,善于撩拨,也善于捉弄,有这个本事的先决条件,是自己不能动心。
小说里写她的衣着也是别有意味:“她穿着暗紫蓝乔琪纱旗袍,隐隐露出胸口挂的一颗冷艳的金鸡心——仿佛除此外她也没有别的心。”没有心,才能更好地使用自己的美。她对振保说:“我的心是一座公寓房子。”意思是,总有人来来往往,没有定居者。
然而张爱玲这么写并非贬损,在佟振保眼里,王娇蕊有着妇人的性感和婴孩的头脑。但她并不是不聪明,只是不爱动脑筋,她婴孩般的任性之下,是一个聪明人的玩世不恭。
她知道在这薄情世间,薄情地活着才能更快乐一点。只是普通人有所求而资源太少,不得不以心换心。美貌和金钱一样,是硬通货,她们恃美行凶,有时不免显得凉薄,拥有太多的人,没法面面俱到。
总之,无论是黄玫瑰还是红玫瑰,她们的“没有灵魂”是有恃无恐的没有灵魂,是想好了的没有灵魂,唯有这样,她们才能享受人间欢乐并且须发无伤。
而为黄玫瑰神魂颠倒的周士辉,被王娇蕊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孙悌米,就成了理所当然的牺牲品,玫瑰们对他们连玩弄都谈不上,就是闲极无聊时练练手。
在这一部分,张爱玲的玫瑰和亦舒的玫瑰大体神似,但问题是,这世界深不可测,你不知道自己会遇到谁。也许遇到某个人,你的轻盈就会变成不可承受之轻,你自以为坚实的大厦,就瞬间倾覆。让她们跌落的人也有相似之处,就是不够爱她们的人。
王娇蕊遇到佟振保。她起初对他的兴致,是因为发现他跟自己以及自己身边那些男人不同,虽然也是个贪吃爱玩的人,但有着非同寻常的克制力。她产生了好奇以及好胜心,这对于凉薄者是致命的,牵引着她一步步陷入自编的情网,她以为,他一定也是爱她的,怎么可能有人不爱她呢?
但佟振保是吃过苦的人,他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地位,以及在他人心中的设定,爱不爱的,对他没有那么重要。当王娇蕊舍下一切,要跟他走时,佟振保叫她去跟她丈夫复合。
王娇蕊原本还在哭,听了他的话,飞快地站直了身子,诧异自己怎么会弄到这个地步,她找出小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正眼也不瞧他,走了。
王娇蕊再出现已经是多年之后,佟振保在公交车上遇到她。王娇蕊其实有点儿落魄了,胖了,很憔悴,涂着脂粉,耳上戴着金色俗艳的缅甸佛顶珠环,抱着个孩子,与从前的时髦精致不能同日而语。
可以想象,她既然不肯对丈夫撒谎,也只有离婚了。她在上海举目无亲,说不定连生存都成问题,从窘境里挣扎出来,不伤筋动骨是不可能的。但她也不是没有收获。
在公交车上,佟振保问她爱不爱她的丈夫,她点点头,并且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又说,我不过是往前闯,遇到了什么就是什么。”还说:“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大概无论到社会上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总还有别的……”
她真的活过,认真地爱过,并且为这爱,击碎对她来说更加容易的生活方式,决定从此后,按照内心的指引生活。尽管她憔悴了,胖了,俗艳了,也都是这一路挣扎与感受的痕迹,她不枉此生。
张爱玲写得很好,爱是要有牺牲的,这个爱,不是对异性的爱,是对自我的爱,对生命的爱。不再敷衍苟且地活着,而是赤诚地燃烧,混得好不好没有关系,朝闻道夕死可矣。
但亦舒显然不喜欢这类结尾,她嫌不够爽,她说过:
“朋友喜欢《半生缘》而我不,整个故事气氛如此沉郁,到了完场,不幸的女主角始终没机会扬眉吐气,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
“当然不及《倾城之恋》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看呢’,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呵她终于修成正果,多么痛快!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练成神功,升为教生,女主角得偿所愿,傲视同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为什么不呢,在现实不可能,故寄望于小说。
“真实生活苦难重重,荆棘遍地,苦闷无聊之至,你爱看骆驼祥子?我不要看,我爱看华丽的俊男美女教事,赏心悦目。”
在她眼里,小说就是给大家提供白日梦的,就是让人爽的,所以她在《玫瑰的故事》里,把王娇蕊下车之后的故事补齐了。
黄玫瑰遇到的是庄国栋,当她发现他并没有把自己当成结婚对象,惊怒至极,习惯于抵挡四面八方的追求的她,不能想象自己也会被放弃。
她砸了庄国栋的家,就此萎谢,嫁给平平无奇的方协文(不是林更新演的那种,书里说他胖胖的,面目平庸,思维也落后)。这个选择很奇怪,非常地大可不必,玫瑰闭着眼挑,也能找个比方协文强许多倍的,她似乎一定要用这种方式自毁,作为对昔日那个张扬跋扈的自己的背叛。
她和方协文过了十年,这是自我坍塌的十年,她立志做一个最普通的女子,发胖,买七块钱一条的牛仔裤,还准备买几十条慢慢穿。这大概就是亦舒理解的王娇蕊的后半生,亦舒不相信王娇蕊会爱不能给她提供优裕生活的丈夫。
黄玫瑰的“自甘堕落”让她哥哥痛心,在她哥哥眼中,她是可以美到四十九岁还有大把追求者的女人。哥哥的想法,应该就是亦舒的心声。
果然,这段平庸岁月只是玫瑰人生里的一个过渡,十年之后,她遇到新的爱情,就是亦舒笔下永远的家明。诚实说,这个家明塑造得很一般,也许作者都怕他无法打动禅心入定的黄玫瑰,给家明加了很多tag,大律师,懂字画,练瘦金体,会拉小提琴,长相嘛,是一脸的不食人间烟火。
玫瑰第一次见到家明,就从家明拉的梁祝里听懂了他的心声——这桥段,放在福楼拜笔下多少会有点嘲讽之意吧。俩人就如火如荼地恋爱了,然后,家明得了绝症,活不过三个月。
家明死了,玫瑰的故事还长着呢,更加有钱有范儿的老男人(比她大十好几岁)爱上了她,从此她变得羞怯柔弱依赖,除了吃喝玩乐啥也不会了……
敲到这几行我都觉得无聊,这样的人生也许很爽,但无足观。王娇蕊和黄玫瑰的差别在于有成长,爱上不该爱的人,看见人间真相,对于黄玫瑰是摧毁,对于王娇蕊,却是成长。
只是这样的成长,在亦舒眼里一钱不值,张爱玲还有个粉丝水晶也觉得王娇蕊这处境十分不堪。我不知道这是时代的差别,还是心性的差别,只觉得,亦舒写“玫瑰的故事”也许多少是为了反对她的偶像张爱玲,她爱的,只是她眼中的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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