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毛姆在重庆,去拜访城中一位著名的老哲学家。
老哲学家留着辫子,能说古板却也地道的英语,精通孔孟之道,“偶尔词不达意之际,他就干脆换个德语词组,竟也能相互配合,把观点表述得天衣无缝。”
老哲学家对于毛姆的求见颇感欣慰,认为他不同于他那些在中国的同胞,只把中国人看成苦力或买办,召之即来——之前曾有位“东道主”满口对毛姆打包票,能帮他安排和老哲学家的见面,几天后音讯皆无,“东道主”很无辜地表示,他明明给老哲学家捎去便条,“让他过来一趟”,没想到他这么不识抬举。
毛姆一听就知道不对,他赶紧给哲学家去信,表示想登门拜访,才有了这次会见。
但对于这位与众不同的英国人,辜鸿铭也不怎么客气,他一边道着歉,一边说英国人没有研究哲学的天赋。毛姆分辩说他们也培养过很多优秀人物,老哲学家说他在牛津读博士时,发现那些哲学家不过忙着明哲保身。
说起中国他变得慷慨激昂,说西方人尚且蛰居山洞茹毛饮血时,我方初民早已开化受教,克己复礼。我们敢为天下先,摒弃暴力手段,用智慧来管理这个伟大的国家,已经取得初步成功,白人凭什么固执己见,瞧不起黄皮肤的中华儿女?……
好吧,你一定猜出来了,他就是辜鸿铭。他说得远比我引用的这段要多很多,简直是口述了一篇战斗檄文,滔滔不绝的质问排山倒海般向唯一在场的毛姆袭来。换个人,怕是后悔来这一趟了。
但毛姆说,他和老哲学家谈得“渐入佳境”。
在这本《中国的屏风上》(张和龙 晏凯译),毛姆写了很多人物,以西方人为主,也有少数中国官员,对大多数人都是不动声色的嘲讽。而他写到辜鸿铭,虽然也详尽地描述了他的古怪、荒诞以及人生的错位感,但也写出他赤诚、雄辩,以及毛姆本人也具有的有趣的刁钻。
某种程度上说,他和辜鸿铭才是一伙的,在这本书里,毛姆也详细地写出了他那些同胞的傲慢,他们令人发指的表现,对应得上辜鸿铭的怒火。
比如有人对中国人说话,总是会下意识地提高自己的声调,非得用刺耳的口吻发号施令不可,
有人是到中国之后学坏的,像那位自称是“社会主义者”的亨德森先生,他来中国之初,拒绝坐黄包车,认为人不该做这种苦役。两三年后换了一副洋大人的腔调:“要知道,我们才是统治阶层,来这里就是要给他们点儿颜色瞧瞧,好让他们心存敬畏。”
讨厌一个国家,会连带着厌恶这个国家的文化,有人以了解中国为耻,有人将中国的绘画瓷器等等一并称为“中国垃圾”,并骄傲于家里没有一个中国物件。毛姆不无讽刺地写,这样一个人,在人们眼中却是个出类拔萃的人。
而那位汉学家被他的同胞妖魔化了——在那些傲慢的英国人眼中,研究汉学不仅古怪,甚至近乎堕落。
毛姆理解他,理解他对另一种文明的渴慕:“他在谈论中国诗人时却如此动情,我在聆听中不禁自问,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是否还没有从他的手指缝间悄然溜走……唯有李白诗句中所描写的风姿绰约的莲花,以及所隐含的凄美境界才能打动他……他的心动神移仅仅是因为读了一首精雕细琢、格律优美的古诗罢了。”
《在中国的屏风上》看似只是西方旅人的浮光掠影,实则暗藏毛姆对文明本质的深刻洞察。他笔下那些傲慢的殖民者、麻木的商人,与他对辜鸿铭善意的凝视形成鲜明对比。这并非偶然,因为毛姆自己也是一个文明的异乡人,一个在西方现代性浪潮中始终感到疏离的观察者。
他享受西方文明的诸多成果,却始终在质疑西方文明的内在逻辑与价值取向。在《刀锋》中,拉里·达雷尔作为一个美国人,对物质主义和功利主义感到厌倦,他远赴印度,通过冥想、与印度智者的交流等方式,找到了内心的宁静。《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激烈地抗拒西方社会中产阶层优渥有序的生活,辗转来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这种原始的、未经雕琢的生活环境激发了他的艺术灵感,他以塔希提岛的风土人情、自然景观以及当地居民的原始生活为素材,创作出了他最伟大的作品。
他来到中国,对于中国文化寄予厚望,在这本书里,他屡次提到庄子。他在英国时,就喜欢在雨天读庄子,认为“庄子的书却实属难得的优质读物”,他希望在中国能找到可以谈谈庄子的人。然而中国人的苦难给他带来极大的震撼,文化人对庄子已经生疏,那些看似温文尔雅实则贪污腐败的中国官员也让他厌恶,他的找寻与失落,让他产生了某种错位感。
毛姆像是一个站在两种文明边缘的幽灵,既不属于傲慢的西方,也无法真正融入神秘的东方,却因此看得更清楚——真正的理解,往往诞生于这种错位与寂寞之中。而那些自以为站在文明高处的殖民者,恰恰是最可悲的囚徒,困在自己筑起的偏见之墙内,从未真正看见过世界。
真正的智慧,或许正像庄子所言:“井蛙不可以语于海,夏虫不可以语于冰。”毛姆最终未能在中国找到他理想中的“庄子”,但他留下了这本《在中国的屏风上》,让后世读者得以透过他的眼睛,看见那个时代的傲慢与孤独,也看见文明对话的珍贵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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