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晥客户端讯 据明光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明光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和占道经营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自2019年2月25日起实施,先从池河大道、龙山路试点开展,逐步向全市区范围推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电瓶车、摩托车要在已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顺向、整齐停放,车头朝向街路;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和公园广场禁停区域停放电瓶车、摩托车;不得利用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
对不按规定停放的电瓶车、摩托车,当事人在现场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当事人拒不改正的,采取当场处罚措施;当事人不在现场的,依法将车辆拖离到指定地点(安徽安保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经营性车辆,城管和交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联合查处。
根据前期排摸情况,将新增、修复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应划尽划,尽量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
对多次违法的当事人将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8035018。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晥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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