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检察微信号消息,近日,由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王玉恒、杨亚军为首的十五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案发,以王玉恒、杨亚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敛财,同时实施一系列的暴力、威胁和“软暴力”行为,在社会上造成轰动效应,彰显组织的强势地位,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玉恒、杨亚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十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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