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16日,濉溪县公安局百善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辖区开展工作时,发现村民叶某家菜园种有罂粟。随后叶某供述罂粟是其种在自家菜园里。目前,叶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濉溪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月16日,百善派出所巡逻民警途经辖区一农户家门前的小菜园,发现里面竟然种植了多棵疑似罂粟的幼苗。民警立即找到该菜园主人叶某前往查看,经鉴定确认种植物是罂粟。经过清点,发现菜园内种植的罂粟共计265棵。
据50多岁的叶某供述,她近年来经常腰腿酸痛,听说罂粟壳泡水喝能缓解疼痛,碾成细末后还能作为做菜的调味品,就于去年11月份向别人要了些种子,播撒在自家菜园地里。
随后,民警向叶某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表示她的行为已违法。叶某听后悔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目前,叶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濉溪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余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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