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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海关总署10月27日发布消息称,10月20日,经相关权利人确认,深圳海关所属沙头角海关此前在进口货运渠道查获的20.1万个锂电池侵犯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后续处置部门处理。
9月30日,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沙头角海关申报进口无牌锂电芯一批。经现场关员开箱查验发现,该批锂电芯标签上有UL标识,结合货物外观有瑕疵,现场查验关员初步判定该批货物有较大侵权嫌疑,立刻联系权利人确权。经核实,该批货物涉嫌侵犯美国UL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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