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淮北发布消息:3月3日,烈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事项。3月5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3月5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马 明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伯广宝为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明星为濉溪县统计局局长。
任命:
黄梦艳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3月3日,烈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事项。
徐 敏任烈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刘淑君任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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