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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因醉驾被处罚后,却不知悔改,一错再错。12月13日15 时37分,李某胜驾驶皖P号牌普通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沿芜湖市鸠江区长江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融汇化工路段时和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
辖区鸠江交警大队民警达到现场后,发现正三轮载客摩托车驾驶人李某胜满身酒气,民警现场对李某胜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带李某胜前往医院抽取检验。
民警调查时发现,今年46岁的李某胜,于 2020年6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芜湖市开发区交警大队吊销了驾驶证。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李某胜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后驾车可不仅仅是扣分、罚款、受处罚这么简单,一旦发生事故更是害人害己,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梁福保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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