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地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大皖新闻讯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

据了解,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地级市中,安徽省淮南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榜上有名;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和县中,安徽省肥东县、肥西县、南陵县、潜山市、休宁县、明光市、颍上县、霍山县、郎溪县等榜上有名。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303个全国文明城市中,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中有安徽省合肥市;地级市中有安徽省芜湖市、蚌埠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宣城市;县级市和县中有安徽省巢湖市、当涂县、桐城市、歙县、天长市、金寨县、宁国市、广德市。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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