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谈中发现复合无望 四川一男子杀害女方后试图自杀未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四川一男子与女友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交谈间发现复合无望,使用剪刀捅刺致女方死亡,后试图自杀未果。5月11日,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公布该起故意杀人案起诉书。

被告人陈长友,男,1991年出生。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起诉书上看到,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陈长友与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32岁)曾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2020年9月11日,陈长友因找李某某感情复合,从成都乘坐“野的”于当日下午17时20分许到达荥经县。18时15分许,陈长友在严道镇街心花园“花仙子”花店中购买一束玫瑰花并让花店老板送至该县严道街道繁荣上街67号“草莓家族”李某某经营的服装店铺内。当晚20时许,陈长友到店铺与李某某谈感情复合,在交谈中因发现复合无望,遂用手捂压李某某嘴鼻,使用店铺内剪刀对其颈部、大腿等部位捅刺,致李某某死亡。后,陈长友在店铺内试图自杀未果,遂向110投案。当晚22时53分110指挥中心接陈长友报案后在“草莓家族”服装店内将其抓获。

经鉴定,李某某系被他人持剪刀刺伤颈部致左颈内动脉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长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性命,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之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如实自愿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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