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起,池州暂停办理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公告》,自2019年2月23日凌晨至3月1日7时59分,安徽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移动办税APP等办税渠道同时关闭。

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外公布称,2019年2月23日凌晨至3月1日7时59分期间,登记中心办税窗口暂停受理新建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拆迁安置房、夫妻之间增减或变更产权人、持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转移等涉税登记业务;2019年2月23日凌晨至3月1日7时59分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不涉税或已完税的登记业务等照常办理;2019年3月1日9时起,登记中心税务窗口将恢复办理全部不动产涉税登记业务。

俞超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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