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幸亏丢在派出所,瞧我这记性!” 3月17日,胡女士事隔二天后再次来到舒城县公安局晓天派出所户籍室,这次她不是来办证,而是专程赶回来拿二天前办理身份证时丢失的金项链。舒城县公安局民警20日中午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过程。
原来,本月15日,家住岳西县的胡女士在该所办理身份证业务时,在相片采集期间将其价值五千元的黄金项链放在户籍室一角,办理完业务后忘记拿回,就返回居住地,户籍民警当天下班时,发现相片采集室墙角内有一条金项链,立即通过视频监控查找失主,由于当天办事群众较多,在一个又一个画面仔细核对后,确认此条项链系胡女士所有。而粗心的胡女士自己也记不清将项链丢在哪里了。“这条项链是我丈夫结婚时送我的,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当户籍民警拨通胡女士电话后,其在电话里感慨地说,并称抽时间来派出所当面致谢。
17日,民警将物品当面交到胡女士手里,谢绝了胡女士的好意,临走前,再三叮嘱其以后多加小心,随身贵重物品切不可大意。
陈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客户端记者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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