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16日19时许,李某开着轿车行驶到平安路天润城附近时,突然闻到一股焦味,随后,看到车头前面冒起了浓烟和火苗,李某吓得连忙刹车熄火,从驾驶室里逃了出来,一个奔子跑了十几米远后,拨打了110。
接到报警,天长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救援队员立即赶到了现场,民警立即疏散了过路车辆和围观人群,消防救援队员迅速架起水枪,奋力灭火,终于将大明火彻底扑灭。
面对周围的市民,派出所民警和消防救援队员提醒车主一定要随车配置灭火器。就此次轿车自燃引发的火灾而言,如果车上有灭火器,李某先行处置的话,会大大降低损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