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全县辖区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宿松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宿松县政府特发布如下禁令:

全县辖区范围内均为秸秆禁烧区,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对露天焚烧秸秆者,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拒不配合改正,性质恶劣或形成火点的,一律依法拘留;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对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有关责任人,一律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

—— 本文由大皖新闻原创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