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29日,六安叶集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来源于叶集法院的一则案讯,11月26日,叶集法院依法处置了一起违反法庭纪律案件,对违法行为人舒某依法拘留五天,维护了正常的法庭秩序。
据悉,当天上午,叶集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妥善化解矛盾,主审法官根据案情,在开庭前对一方当事人在调解室先行调解。然而,在审判法庭准备旁听庭审的双方当事人却发生了争执,并且一方当事人的亲友舒某动手打了另一方当事人的亲友尹某一巴掌,引发双方冲突。事发之后,舒某不但不承认错误,还否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为证实舒某的违法行为,叶集法院调出审判法庭的监控视频并当场播放,让舒某无法抵赖。但舒某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仍拒不承认错误。根据舒某的违法情节及拒不承认错误的态度,主审法官报请院长批准,对舒某依法做出拘留五日的决定。
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是国家法律和秩序的维护者,审判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场所,当然最需要法律和秩序维护。遵守法庭纪律是所有诉讼参与人员的法定义务,如果审判法庭自身的秩序都不能得到保障,它就无法通过审判活动去维护国家的法律和秩序。因此法庭的司法活动不得受到任何蔑视和干扰。
叶集法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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