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2
买的是英国产汽车
4S店却让提荷兰产的
2018 年5 月24 日,刘先生在合肥市经开区某4S 店预订了一辆进口车,在合同中刘先生明确表示要求产地是英国的汽车,但是提车时商家提供的却是荷兰产的。刘先生不愿提车,要求4S 店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产地为英国的车辆。但4S 店认为两个产地的车辆没有质量区别没必要更换,而且现在更换车辆会增加4S店的成本,双方僵持不下,刘先生遂投诉至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合肥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得知虽然英国产和荷兰产的宝马车并无显著质量差别,但是消费者在与4S 店签订购买合同的时候,双方已经达成明确一致的意思表示购买的标的是英国产车辆。4S 店不能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标的物变更成荷兰产的车辆。经过解释调解,4S 店承诺一个星期以内将英国产的车辆交给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