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3
买车必须按揭?
市民坚持全款被拒绝
2018 年3 月20 日,闫先生来到合肥市消保委,反映自己一个月前在合肥市南翔汽车城的某某二手车行订购了一辆二手车,车价56.5 万元,预交了2 万元定金。第二天,闫先生带了54.5 万元准备提车,却被销售人员告知不能全款提车只能贷款买车。
闫先生很是疑惑,当初没人告诉他要按照贷款方式付款。他仔细算了一下,按照二手车行要求的贷款方式自己要多付接近十万元的利息。销售人员坚称,“如果全款提车,车行不但没有赢利还要赔钱。如果闫先生一定要求全款,那么车价就得重新谈。”双方僵持不下,闫先生一气之下决定不买了,要求二手车行退还2 万元定金。但是车行表示,如果闫先生不买车就没收2万元定金。
合肥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仔细阅读了闫先生的购车合同,发现购车合同中的条款过于简单,缺少很多关键条款。于是,合肥市消保委启动了多元调解机制,组织合肥市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律师、安徽省汽车商会、南翔汽车城管理方合肥翱翔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了案件的调解。最终双方选择无责解除合同,二手车商返还了闫先生2 万元定金。